集团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请各单位认真组织2017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太阳城集团在编在岗教学人员,且在2017年9月前已进行预报名的人员或学校新进人员。
2.教学岗位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人员。该类人员到档案所在的益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由该机构委托公司组织评审,评审标准按学校在编在岗人员标准执行。
3. 博士初次认定人员及外省调入认定人员。下载相关表格及材料,报职改办。
二、学院申报推荐
1.公司报名:4月25日前。申报参评人员请于4月25日前申报人员填写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1)、《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附件2)、《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3),到所在学院报名。机关教辅单位职称申报对象一律按照专业对应原则归口到所在学院进行推荐。(《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交学院时暂不要求相关部门签字盖章,交人事处前要求到相关部门核实并签字盖章。)
2.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3.公司推荐。资格审查初审:4月26日前,推荐公示日期:4月26日—28日。
①各学院须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基本条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不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各二级单位在向学校推荐参评人员时不进行排名。为了确保学院推荐环节的客观公正,各学院成立评议组后需要报学校职改办备案。
②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各学院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在参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1)、《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附件4)中签署测评结果。要注重考核参评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绩效,将参评人员的创新成果、业绩水平、实际贡献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
③学院召开职称评审推荐会时,要详细做好相关记录,要邀请纪检监察委员会成员到场监督。
④公司推荐结果要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推荐对象名单、推荐依据和公示证明材料一并报学校职改办。
4.推荐职称工作联络员。各学院部于4月24日前推荐一名职称工作联络员并实名制加入2017年度职称评审QQ群:671087871,要求工作认真负责,热情细致,熟悉政策。联络员职责:一是解释政策,二是组织申报,三是初审材料,四是指导申报人员整理材料,五是与校职改办联络,反馈信息。
三、集团职改办接受申报材料时间为2018年4月29日--5月2日,各参评人员务必在5月2日下班前提交参评材料。因2017年职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参评材料接收地点:一办公楼219室,联系人:曾伟,6353085;短码:66428。
四、资格审查
1.各学院院部负责组织申报人员资格初审。
2.职改办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学校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确认是否符合参评资格条件并公示,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3.基本条件由人事处复核;教学业绩材料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复核;科研业绩材料由科技处复核;班主任及学生思想教育业绩由学工处审核;师德师风、宣传报道由工会和党委宣传部复核。
五、相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遵照《太阳城集团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见附件5)的规定。因材料要求较往年有变动,请参评人员在材料准备前认真阅读相关说明。
2. 请参评人员按分类按要求填写好《太阳城集团2017年度职称评审加分项公示表》(见附件6)(单独装订)
3.申报材料整理装袋、封面及公示表的填写等须按有关要求做到规范、完整、准确、清晰。
4.参评人员申报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5.参评人员加分论文要通过清华同方中国知网(cnki)、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进行检索查重,或在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查重,并打印参评论文检索查重证明。并将电子稿发科研处(祝青:404685796@qq.com)和人事处(曾伟:32468606@qq.com)
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SCI、EI、SSCI、A&HCI收录,《中国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期刊或全文转载)或CSCD、CSSCI拓展库以上来源期刊、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期刊或全文转载发表的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原件。
(二)职称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收费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的标准及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函》(湘财综函〔2017〕20号)执行。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评审费400元,中级职称230元,初级职称125元。
(三)为加强沟通交流,请申报2017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实名制加入2017年度职称评审QQ群:671087871。
六、其它说明
(一)关于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分类评审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从2017年度起,我省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教师评审,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双师双能型三种类型,学校可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确实三种类型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具体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按公司党委会议决定执行。
(二)关于学校评审工作方案与评审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学院将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按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双师双能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并制定相应的量化评分要点和实施细则,经学院教代会讨论通过后颁布实施。由于省职改文件方案4月中旬才出台,为确保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2018年5月31日以前完成,在学校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未正式颁布前,请职称申报人员先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准备职称材料并按时到学校报名和提交材料,按时向学校职改办报送材料。
(三)学校高校教师系列推荐与评审原则按《关于印发〈太阳城集团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与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城院发〔2017〕84号)(附件7)文件并按上级文件精神修改后的要求执行,具体以教代会通过文件为准。
(四)外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度的职称申报,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作为加分项计入量化计分细则(具体以教代会通过文件为准)。请参评人员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五)参评人员须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二级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参评资格初审以及推荐程序负责。
七、未尽事宜,人事处将另外通知。
附件: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包
太阳城集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