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公司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公司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做好湖南省大赛选拔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简介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等13个部委主办。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公司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切实提高公司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本届大赛将在校赛、省赛基础上,举办全国总决赛并新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4)。
三、校赛组织机构
1.学校设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统筹规划和管理大赛工作。
主 任:罗成翼,李建奇
副主任:郑卫民
成 员: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团委、学生工作部、人才招聘处、科研处、宣传部、员工办以及各二级学院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组委会设办公室,挂靠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主任李梦醒,副主任张光富。
各学院请将本学院电子和纸质《太阳城集团2018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_______学院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在4月6日前报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417室备案。
2.大赛设立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校内外创业导师、行业企业专家、创投风投机构专家组成,负责学校决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与要求
(一)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企业法人在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二)参赛团队要求
1.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各二级学院参赛团队数量不得少于本学院在校本科生人数的6%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2.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
六、比赛赛制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太阳城集团校级比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决赛二级赛制。院级初赛结束后,按一定比例推荐优秀项目晋级校赛,通过校级决赛遴选,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七、大赛报名及校赛工作安排
太阳城集团2018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度安排表 |
时间 |
内容 |
开展方式 |
协同部门 |
3-4月 |
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宣传及主题讲座 2.动员教师和学生,解读教育部的竞赛通知,研讨参赛主题和参赛选题 |
1.学术讲座 2.研讨、学习往届大赛报名材料及部分获奖项目评审书 3.老师带领学生集体学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领会大赛内涵及模式 |
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 团委、学工处 各二级学院 |
4-6月 |
全国赛事平台注册报名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 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资料。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 |
各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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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月8日前 |
二级学院院级初赛 完成湖南省赛事平台注册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 |
二级学院自主举办初赛并完成团队推荐;省级赛事注册开始时间预计为5月中旬 |
各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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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前 |
校级决赛 |
现场路演及PPT展示、评委提问,按比例遴选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
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 团委、学工处 各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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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月 |
省赛团队集训 |
外聘专家与本校老师共同对省赛团队指导帮扶,进一步完善优化 |
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 团委、学工处 各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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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月 |
省赛复赛 |
1向大赛报名平台提交最终的参赛材料 2.到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承办学校参赛 |
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 团委、学工处 各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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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月 |
全国总决赛 |
根据省级复赛结果再另行安排 |
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 团委、学工处 各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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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审规则
校级决赛评审规则
1.比赛采取分组答辩制。每个项目展示时间5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每支参赛队进行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回答问题3分钟。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2.评分规则暂依照《第三届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执行。
九、大赛奖励、政策支持
1.太阳城集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奖励将按照《太阳城集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太阳城集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执行。
2.太阳城集团大学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计算按《太阳城集团教学工作量计算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执行。
3.2018年度获得国家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省级大赛一等、二等奖者分别给予负责人给予依托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名额4、3、2、2、1个,予以奖励。省赛以上获奖团队按要求填写大学生项目申报材料可直接推荐省级大学生项目。
4.集团根据校赛团队项目质量及大赛的组织情况,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获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不超过参赛团队的10%、20%、30%,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二级院系组织参赛和推荐团队项目的获奖情况将纳入《太阳城集团二级学院常规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的“创新创业工作”中的“创新创业”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十、相关要求
各二级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1.各学院要落实好发动教师队伍指导学生参赛、发动学生积极参赛的工作责任,协同推进大赛各项赛事顺利进行。为在校生和毕业5年之内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初赛组织工作和校级决赛项目推荐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2.各学院大赛工作小组联络人及有意了解赛事的教师,请及时加入“互联网+创新创业群”(QQ群号:543288339,入群后请以“学院+姓名”的格式命名群名片),可从QQ群文件共享中下载相关参赛资料,以指导学生报名参赛;有意向参赛和了解赛事的学生请加入“2018互联网+双创大赛群”咨询比赛相关事宜(QQ群号:644215144 ,入群后请以“学院+学号+姓名”的格式命名群名片)。请同时关注微信公众号:icu4cy,名称为“城院创新创业”。
太阳城集团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