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时间节点:(学年)即2018年的9月1日至2019年的8月31日。
获奖类别:指国家级、省部级,国际级竞赛等同于国家级,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赛事算省部级。
获奖等级: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冠军(金奖)、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亚军(银奖)等同于二等奖,季军(铜奖)等同于三等奖。如冠亚季军、金银铜奖从一等奖获得者中决出,则按一等奖计算。
2. 专业比赛:指政府(如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及全国性行业协会(如音乐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等主办的比赛,或由艺术类专业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比赛。
赛事类别:指国际性、全国性、地区性比赛。
学生排名:指学生在获奖者中的排名名次。
3. 注意事项:
(1) 一个条目含多个信息,如团体获奖,需分开报送;
(2)时间格式统一,如获奖时间应填2017或2018,不能填2017年10月24日、20171024、2017.10.24、2017年10月;
(3)学号要统一:要填学籍号如2014052696而不能填1307202-10;
(4)所有项目不能为空。说明栏可填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
(5)获奖项目不重复报送,时间节点为2018.9.1-2019.8.31。
4. 表6-6-3所有学院都需通报,另外,体育学院还需通报表6-6-5,艺术学院还需填报表6-6-4,理学院还需填报SF-13。电子档请于下周一(10月28日)前发送:449312440@qq.com (俞老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