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太阳城集团第七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539 时间:2015-10-26 点击数:
各团总支:
为了更好的培养公司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浓郁公司创新创业氛围,切实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学校将举办第七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同时将该项赛事作为2016年湖南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校内预选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5年10月—2016年4月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太阳城集团委员会
承办单位:太阳城集团校团委科技创新创业部
三、竞赛要求
本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根据《“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相关要求竞赛分为创业计划竞赛和创业实践挑战赛。
创业计划竞赛:
1、参赛者须为太阳城集团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条件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3、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
1、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学历授予单位为太阳城集团)均可参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条件的在校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竞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竞赛要求参赛者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包括技术人员、财务人员、营销人员等),并以小组的形式参赛。目前参赛小组的建议人数为4-6人,鼓励跨学院组队参赛(一般情况下由掌握核心技术或提出新商业模式的学院作为申报单位,小组成员也可通过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四、竞赛流程安排
1.宣传发动(2015年10月中旬-11月上旬)
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发动,指导开展竞赛活动。校团委对申报作品登记表进行初审。
2.项目实施(2015年11月上旬-12月上旬)
校团委将对申报作品负责人进行培训;各学院须开展创业大赛专项培训,所有立项作品均需在12月中旬以前完成,各学院根据研究计划,积极组织、支持、监督立项团队的项目进展,及时沟通信息,学校鼓励各项目通过各种方式,扩大作品社会影响。
3.学院初评(2015年12月上旬-12月中旬)
各参赛团队上报作品至二级学院团总支,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各院经过初评,将作品向校团委推荐参加复评,学院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学院申报数量的50%。学校将组织督查小组,对各学院初评情况进行督查。
4.学校复评(2015年12月下旬-206年1月上旬)
校团委依实际情况对参评作品进行一定分级和分组,并按相应评分标准,聘请专家进行复评,确定入围决赛答辩作品名单。入围决赛答辩作品须利用寒假认真完善加工。作品的形式审查由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完成。校团委有权进行复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者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5.决赛答辩(2016年3月初)
集团聘请专家对复评分数靠前的作品作者进行决赛问辩,并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6.推报作品参加省级竞赛(2016年4月)
进一步完善获奖作品,推报作品参加2016年湖南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7.参加省级竞赛(2016年5月)
五、实施细则
1.各阶段上交材料安排:
立项申报阶段:2015年11月20日前,上交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至二级学院团总支;
院系初评阶段:2015年12月15日前,各学院收集完整作品进行初评,上交统计表(见附件2)至校团委科创部;
集团复评阶段:2015年12月25日前,最终确定立项项目。
2.申报材料应由各团总支统一报送,校团委不受理个人申报;所有申报材料要求以学院为单位用纸制文件袋装好。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把握正确导向。“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竞赛当作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尤其要把握正确导向,在竞赛中体现学生创业的特点,组织有关力量帮助每一个参赛学生把创业计划设计和今后的职业发展设计有机结合起来,为今后就业创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2、做好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要注意宣传“创青春”的统一品牌,进一步扩大活动在同学们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共青团太阳城集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