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539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539 时间:2018-05-03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对学院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研、咨询、决策、指导、监督、审议和评估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改革的有关政策;本着“以人为本”的观念,紧密结合本学院实际,对教学工作加强宏观指导、理论研究及开展政策咨询;指导开展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的改革,提高公司产品质量。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各系主要负责人或教学负责人及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由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经理担任,工作委员会秘书由学院教学科研办主任或教务秘书担任,委员由学院系室主任组成。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按照国家教育发展要求,对学院构建、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工作体系,以及关系学院公司产品工作全局与基本方向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审议学院教学文件的修订,检查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对学院教学以及教学管理工作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仲裁。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研讨、参与和评议学院教育发展规划、专业设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工作和教学评估等重大教学事。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研讨学院团队队伍建设规划,推荐专业、课程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对学院的团队队伍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五条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例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学院的教学工作条例须先向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交预案,待审议通过后方可确定执行。

第六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决议须在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会议的情况下,经与会人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第七条 教学委员会会议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审议或评定与委员及其亲属有关的事项时,该委员须回避。

第八条 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委员会章程,主动把握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趋向,了解学院教学改革和教学发展的信息、动态,积极参与委员会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努力为学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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